各学校:
现将《关于开展开发区首届“道德标兵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徐开宣办【2008】6号文件)转发给你们,请组织在08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获得“师德标兵”荣誉称号的个人,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高度重视,珍惜机会,积极准备相关材料,于10月28号前将申报表格和电子版文字材料报送社会事业局办公室。